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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碧螺春”的原名叫“吓煞人香“,“五粮液”的原名叫“杂粮酒”。当我把这两组名称让学生分辨的时候,大家一致认为原名通俗,直白,富于口语色彩,改后的名字秀美、典雅,典型的书面语特征。原名虽然也有特色,但是却不被流传下来,是何原因呢?一言以蔽之,人们更喜欢典雅而俊美的书面语,因为喜爱,所以传承不息。平时的语文教学中,要让学生充分地感受欣赏积累优美的书面语言。从语言的根柢入手让学生感受语言之美,探究语言之美的因由,提升他们的语言表达力。语言“美”在何处?笔者以为常常体现如下六个方面:

  一、语言之美在于形象性
  形象在文学理论中指语言形象,即以语言为手段而形成的艺术形象,亦称文学形象。用有效和生动的语言刻画和描写的有形或可见的表现,我们从生活中获得的真切感受往往在于事物的形象性,而不是它的概念性。因为鲜活的形象有着比概念本身更丰富的内涵,可以为读者提供更多思考和想象的空间。由概念到具象的思维延伸,能使抽象的事理变得鲜活,给文字增添空灵诗意。诗歌和散文中常见形象化的语言。
  如贺铸《青玉案》中那句“试问闲愁都几许?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词人描写闲愁就像无边无际的如烟青草一样繁多,像狂飞乱舞的满城风絮一样纷乱,像淅沥不止的黄梅时雨一样绵长,令人无法排遣。词人巧借三个具体的极富感染力的形象,反复加以形容,不着痕迹的将“闲愁”这种难以触摸的情绪转化为三个有声有色的景物,创造出极其优美的意境。
  曾绍炉在散文《落红》中这样写:在捧掬、拾捡、探读的过程中,我想到了与落红同处一个世界的另类:人当艳红吐翠时自也慷慨大度,一旦凋残飘零却又悲凉不堪;人当兼收并蓄之时面对风雨也不屈不挠,而一旦实满果红回报滋育时常不免患得患失。在落红面前,我不仅热泪盈眶……
  联系文本会明显得感到文中的“艳红吐翠”是一个色彩极为鲜明的词语,它喻指人取得的成功成就梦想得以实现,“凋残飘零”情调哀伤低迷,它喻指人壮志难酬的失意,人生跌回凄楚境地,而“兼收并蓄”是指人在逐梦的征途踌躇满志广约博取,“风雨”指在征程上遇到的各种考验逆境等,“实满果红”指人春风得意,功成名就。作者运用这些词语把人拟物化了,借助这些拟物化的词语生动而形象地展现人们在不同的际遇面前呈现的态势和价值取向。
  议论文中借助于形象会把道理阐述得简约、形象而富有韵味,使文章显得既有情趣,又有理趣,让人倍感亲切。
  有学生在以“奋斗”话题的作文中这样写:凤凰说,它的美丽源于灵魂在黑暗中的涅槃;珍珠说,它的高贵源于贝在触痛中的血与泪;红梅说,它的孤高源于热情在寒雪中的怒放;大海说,它的狂澜源于水滴在礁石上的勇敢的碰撞。这一切不可触及的美好,都只源于爱因斯坦对生命的呐喊:“奋斗能使我们解脱自身束缚,并使我们成为最优秀最伟大的人物的同伴。” 在这个段落中,作者将奋斗的情形化为凤凰涅槃、贝壳落泪、红梅怒放、大海狂澜等四个形象,使得所论述的道理非常具有说服力和感染力,突出了“能屹立于生命的颠峰,只因为灵魂深处涌动的永不枯竭的源泉——奋斗”这个中心。

  二、语言之美在于鲜活性
  作家张炜说:动词是语言的骨头。言下之意没有动词,语言难立。含有动作的词语,容易引起印象。凡是要表示事物,必须在事物动作的时候。如门前有小河,隔岸有高山。不如说门前流着小河,隔岸耸着高山。读者在阅读文学作品,多是通过语言来感知形象,形象是鲜活的,还是模糊的,是概念化的,还是个性化的,有赖于作者对语言的驾驭,准确来说是对动词的驾驭。因为形象个性化立体化多是通过他的行为体现出来的,所以要让形象活,就得把他置于动态之下,让形象自身的动作行为表现他的个性特点。
  孙犁《荷花淀》里写道:听说丈夫要到队上去,女人的手指震动了一下,想是叫苇眉子划破了手。她把一个手指放在嘴里吮了一个。作者用“震动”、“吮”两个动词,准确、细致而生动地写出了水生嫂得知丈夫明天就要上大部队去的消息之后丰富、复杂、细腻的情感世界及其微妙的心理变化,一个关心丈夫,体贴丈夫,但又深明大义,顾全大局的思想进步的青年妇女形象跃然纸上。
  一般说来,动词在写作中的运用有两种要求:一是写准确,即能够把动作的状态如实的描摹出来;二是写生动,即能够通过动词传神地写出动作的意蕴、情感和态度。同时,动词的运用和细节描写密切相关,我们需细心体验生活,细心观察生活,发挥自己的联想力和想象力,才能创造性的描摹出可信传神的动作。

  三、语言之美在于节奏性
  汪曾祺先生说:我觉得研究语言重要的是研究字与字之间的关系,句与句之间的关系,段与段之间的关系。又说:语言的美不在一个一个句子,而在句与句之间的关系。这就启发我们要感受句与句间的节奏关系。节奏美的句子在关系上多是对称句(包括排比句、对偶句、连用四字短语及大体整齐的一组语句)。
  例如:世间之美,参差百态。静物是凝固的美,动景是流动的美;直线是流畅的美,曲线是婉转的美;喧闹的城市是繁华的美,宁静的村庄是淡雅的美……语言之美不仅在于它的形象性,还在于它的节奏性。语言节奏美在于长短句交错,骈散结合,错落有致。长句内蕴丰富,节奏舒缓,短句干净利落,生动明快,节奏性强。
  又如台湾作家三毛对自己说: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一半洒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四个“一半”句式整齐又两相对比,再加每句的最后一个字有着共同的音韵,所以读起来富有节奏感和韵律美,此外这几个句子还展现了作者自在逍遥豁达奉献独立不羁的个性特点以及人生追求,意蕴深远。
  史铁生在《我与地坛》中写道: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晖之时。此句巧妙运用对比的表现手法,使日出与日落情景形成鲜明对照,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又加前后对称的语言形式写景,给人以整齐的美感。

  四、语言之美在于典雅性
  语言之美除了在于形象而富有节奏感外,还在于它的典雅性。何为典雅呢? “典”是古典,“雅”是文雅,典雅的语言要求我们的文字要具有古典语言的韵味与雅致,让人读起来能够感受到传统文化与现代思想的高度融合,能够体会到作者较为深厚的学养。
  语言的典雅体现在对诗文的引用上,例如有学生在作文里这样写:朋友,生活是五彩缤纷的。也许“淫雨霏霏”会使你“感极而悲”,“皓月千里”会使你“心旷神怡”,但只有“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才是生活的真谛。有了“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雄心壮志,就一定会“直挂云帆济沧海”。
  文章写怎样对待生活中的挫折与痛苦,苦闷与彷徨,结尾处以范仲淹、杜甫、李白的名句来勉励读者,画龙点睛,富有哲理,余味无穷。引用诗文让整个语段就有了摇曳的美感,提升了文化品位。
  典雅的语言除了引用诗文外,适宜的地方运用文言词语会一倍增添语言的典雅之韵。例如下面一些句子:夜深人寂,挑灯夜书,会心之处,不觉莞尔;昏君在位,宦官当道,朝廷里牛骥同槽,庸杰难分,使英雄气短,才士心寒;曾国藩虽看似乡间老农,相貌平平,却胸藏风云,腹有经书。
  读了以上句子,它们多以四字为主,两两相对,显得整饬简约,古朴典雅。此外,善抒情,巧修辞,多联想等都可以增添语言的典雅之美。

  五、语言之美在于平淡性
  语言的平淡性指什么意思呢?指的是平和淡雅。古人有诗云:“作诗无古今,欲造平淡难。”意思即为作诗不论在古代还是今天,唯有达到平和淡雅的境界才最难。真正的奇诗奇文,表面上看去,往往是比较平淡的。《红楼梦》第四十八回里香菱和黛玉讲究讨论诗文的时候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想来烟如何直?日自然是圆的。这‘直’字似无理,‘圆’字似太俗。合上书一想,倒象是见了这景的。要说再找两个字换这两个,竟再找不出两个字来。”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一联被近人王国维称之为“千古壮观”的名句。两句诗写出了进入边塞后所看到的塞外奇特壮丽的风光,画面开阔,意境雄浑,边疆沙漠,浩瀚无边,所以用了“大漠“的“大”字。边塞荒凉,没有什么奇观异景,烽火台燃起的那一股浓烟就显得格外醒目,因此称作“孤烟”。一个“孤”字写出了景物的单调,紧接一个“直”字,却又表现了它的劲拔、坚毅之美。沙漠上没有山峦林木,那横贯其间的黄河,就非用一个“长”字不能表达诗人的感觉。落日,本来容易给人以感伤的印象,这里用一“圆”字,却给人以亲切温暖而又苍茫的感觉。一个“圆”字,一个“直”字,不仅准确地描绘了沙漠的景象,而且表现了作者的深切的感受。诗人把自己的孤寂情绪巧妙地溶化在广阔的自然景象的描绘中。这就是诗的好处,有口里说不出来的意思,想去却是逼真的;又似乎无理的,想去竟是有理有情的。
  王安石说:“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 意思即为看似平常的东西其实不平常,看似容易的事其实不容易。此言不妄,我们知道文字需经历气象峥嵘,彩色绚烂,才可能文辞丰富,才有了选择的余地,才可披沙拣金,才能发纤浓于简古,寄至味于淡泊。外枯而中膏,似淡而实美,质而实绮,癯而实腴。古人不废炼字法,他们有“为求一字稳,耐得半宵寒”的执著,有“吟安一个字,拈断数茎须”的求索,有“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的感喟。这对于我们今天作文意义深远,未经绚烂,就要之极,结果往往言之无文,苍白乏味。
  语言要想达到造语平淡的境地,不仅要求作者要确实情动于中而发为吟咏,还要求作者对生活要能细致地观察,准确地认识,深刻地理解,并有比较深厚的艺术积淀功力。法国作家福楼拜说:“你要描写一个动作,就要找到那个唯一的动词,你要描写一种形状就要找到那个唯一的形容词。”欠缺积累,唯一难寻,平淡不及。

  六、语言之美在于思辨性
  “思辨”字典上解释为“思考辨析”,它体现在议论文的立论和论证之中。议论文,必须以思想性见长。思辨性强的语言不仅能够准确反映事物的表象,更能揭开表象探求内在的本质。全面的辩证的观点来看问题,最后达到以理取胜的论证目的。
  现在不少学生信奉议论文的模式,走论点、论据加分析的路子,这有一定价值,但如若不深入本质加以分析,只在表面做文章,终不能趋向语言之美。例如有学生这样写:有时候,磨难恰恰能够历练人生,绽放光彩。(论点)司马迁遭受腐刑,却能在这样的耻辱中写成《史记》,汗青溢光。(事实论据)那是因为他有坚定如山的信念,刚毅如铁的意志,于诽谤讥嘲中坚持自己的志向,才成为一代“史圣”。(分析)
  我们说这样的分析是无效的分析。理由如下:论者是在重复说明司马迁受腐刑之后的表现,而没有就司马迁之所以能够在受腐刑之后仍能坚持写完《史记》进行阐述,也就是没有说明是什么力量支持他能够经受住“磨难”的“历练”,这才是谈“磨难”的本质、核心。谈经受“磨难”的“历练”就是要清楚地说明“坚定的信念与追求是战胜磨难的力量源泉”。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人制宜,从司马迁的具体存在情况去研究。
  腐刑不是促使他写出《史记》的决定性因素,而是他的“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史官使命。遭遇腐刑能够存活的理由是“所以隐忍苟活,幽于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私心有所不尽,鄙陋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世也。”
  腐刑对司马迁的影响,那就是使他更切身体验并认识到汉王朝的刻薄寡恩,从而更清醒更坚定更有感情地去写他的《史记》。
  分析不能用套话,而是要阐明对象的本质特点,从事物自身的存在去探究,表达出论者深刻的认识。
  综上所述,原文的分析文字可以改成如下文字:司马迁之所以能够在这样的屈辱中隐忍苟活,最后写成《史记》,是因为他的“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史官使命;是因为他的“恨私心有所不尽,鄙陋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世也”的追求。遭遇腐刑使他更切身体验并认识到汉王朝的刻薄寡恩,从而更清醒更坚定更有感情地去写他的《史记》。如此才真正触及到了语言的思辨性,即是它的思想性,语言之美霍然沛出。
  需要谨记的是要写出美的语言,单纯通过技巧的训练是难以奏效的。因为语言是思想精神,是情感气质,是本体,是人自身。思想内容与语言是血与肉,分别不开的。语言不是外部的东西,它是和思想内容不可剥离的。语言浸透了内容,浸透了作者的思想。世界上没有没有思想的语言,也没有没有语言的思想。富丽的语言背后是思想的丰赡,思想的贫瘠往往是造成语言枯涩的内因。所以能够写出文气氤氲、诗意沛然的语言的人,平时一定注重文化学识的积累和思想才情的生成。作品的语言照出作者的全部文化修养,欲抵临语言之美,必先要累积自己的文化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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